信息编号: | 50954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涟水县烈士陵园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烈士陵园景观工程 已经进入招标阶段,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涟水县常青路北侧、涟洲路东侧; (2)招标内容:烈士陵园景观工程施工;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1300万;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5)工程质量:合格; (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企业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资质及以上;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具有建造师安全生 产考核证(B证); (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2011年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本市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 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建造师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 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2008年11月24日至2011年11月24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涟水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下列材料: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申请格式见招标文件表5.7);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1、请申请人于2011年11月25日至2011年12月1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 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涟水县招投标服务中心405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需携带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拟报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公告发布媒介: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 与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及涟水县招标采购网www.lszbb.com。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评估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百分制)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投标报价73分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小于C,且不大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 所有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视为评标基准价,得73分。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则扣1分(不足1%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73分 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1、施工组织总体设想合理、方案有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合理; 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有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计划; 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3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合理; 3分 5、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保护周围环境措施得当; 3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合理且素质高、管理经验丰富的; 2分 7、劳动力安排和施工机具和材料进场计划安排合理; 2分 8、对本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解决方案;有冬季、雨季施工措施;有设施、管线、成品等在特殊情况下的施工保护措施; 3分 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7分 投标人近二年(2009年11月24日至2011年11月24日)承担过类似工程,每个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3分 建造师近二年(2009年11月24日至2011年11月24日)承担过类似工程,每个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4分 注:1、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无重大偏差的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80%。
2、施工组织设计1-8项缺任何一项均作废标处理。 3、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4、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广场工程施工。 5、本工程有关业绩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带到现场备查,否则不予认可。 6、当参与打分的投标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参与打分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相同时,不予重复计分。 7、类似工程业绩打分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原件,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8、投标项目经理担任的职务等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描述的不一致的,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未描述的以合同为准,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 9、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必须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案可查,否则不予认可。 10、投标人必须现场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验,否则不予认可。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八、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 九、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或汇入指定帐户,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向涟水县招标办指定的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单位名称: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帐号:10320188000029989)。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涟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换取收据时,必须携带基本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单位开户行提供)。任何以个人、其他单位、公司分公司、公司办事处等名义和方式汇入的或交纳现金的均不予承认,投标保证金返还时均返还到原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若投标保证金存在明显问题,开标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予以拒收。十、招标人地址:涟水县五岛湖生态商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电话:18752322237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工 电话: 0517-83708896 13770380027 十二、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11月25日至2011年12月1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招标办:(备案) 经办人:(签字) 2011年11月24日 |
报名期限: | 2011/11/25至 201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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