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1029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象山县生态文化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交易登记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生态文化园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投复[2011]4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象山县生态文化园工程工程地址:丹东街道兴盛路以东,丹阳路以南工程造价:约10000万元;工期要求:450日历天;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8723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8530平方米。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地下室车库、商场、驳岸、景观铺装、景观照明、桥梁、橡皮坝基础工程(甲供材料除外)及其它配套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以来在浙江省内按照一个单项工程成功完成过地下室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经验。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或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项目(承接的施工任务量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 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等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3.4投标人申请报名时须持《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花路66号4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 4.4递交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为准(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账户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 5、投标申请的报名受理 5.1受理时间: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1月30日16:50时止(休息日除外)。 5.2报名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5.3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下载); ②企业IC卡和项目负责人IC卡; ③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④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外来施工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 ⑥企业需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⑦类似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评定报告)。说明:上述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同时提交,由受理单位审查,资料审查后原件退还;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6资格审查方式:符合性审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招标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点:丹峰东路丹东小区488-1号楼4楼 地 址:百花路66号4楼联系人:李海 联 系 人:朱文文 电 话:0574-65776002 电 话:0574-65656319 邮 编:315700 邮 编:315700 |
报名期限: | 2011/11/28至 2011/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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