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亿达招标[2011]007号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福建 |
| 工程名称: |
福建沙县大洲大桥及接线景观工程(B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沙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 |
| 代理单位: |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大洲大桥及接线景观工程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沙发改[2010]基字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沙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沙县大洲大桥按交通部部颁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40km/h,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路基宽度24.5米,断面形式为1.5米土路肩+2×3.75米行车道+6.5米中央分隔带+2×3.75米行车道+1.5米土路肩。桥梁形式为主桥为50.5m+90m+50.5m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刚构,引桥为3×24+主桥+5×29+27+3×27m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全桥总长520.8米。 本次招标范围为景观工程施工,其主要工程内容为:全桥涂装、主桥人行道栏杆、夜景工程。 分为三个合同段: B合同段:主桥人行道栏杆 |
| 报名条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其中A合同段要求具备资质为公路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B合同段要求具备资质为公路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C合同段要求具备资质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3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闽交建[2008]97号文《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被评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投标人可对上述三个合同段同时报名,并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中标一个以上合同段。 3.8 中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要求见三明市明劳社〔2007〕124号《关于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沪明新村55幢305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是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每一合同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于2011年2月26日上午9时在沙县交通局二楼集中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未参加的投标人示为放弃投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14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30分至 9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沙县绿园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书、身份证)原件送达。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报名期限: | 2011-2-22|2011-2-26 |
| 联 系 人: | 葛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98-8223660 |
| 联系传真: | 0598-8223660 |
| 联系地址: |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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