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1542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澳洋生态农林苗木养护承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 招标内容
1、地点:江苏张家港东沙; 2、范围:(1)广玉兰(胸径5—8cm)24亩,共计1750株左右; (2)大叶女贞(胸径5-6cm)40亩,共计2950株左右; (3)苦丁茶(胸径4—5cm)、垂柳小苗共15亩,共计2500株左右; 3、养护内容:包括取出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和监测、浇灌排水、土壤施肥、中耕除草、树木修剪、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在养护合同中详细列明;中标方必须在养护期内保证现有苗木的成活率在90%以上; 4、养护期限:3年。 二、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三、竞标需知
1、参与竞标方必需具有本行业独立法人资格(或委托书)与相应的经济实力;投标时需提供报价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时间:2011年12月1日——12月4日;投标地点:张家港市新泾中路6号江苏澳洋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3、开标日期为2011年12月5日; 4、联系电话:0512—56915669 15006246232 四、本招标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江苏澳洋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五、投标方报价: 元/亩。 六、联系人方式 联系人:闵叶平
电话:0512—56915669 15006246232
传真:0512-58165968 |
报名期限: | 2011/12/1至 201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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