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4733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深圳市乐平派出所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乐平派出所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乐平派出所绿化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工程名称:乐平派出所绿化工程施工 3、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内 4、工程规模:本工程绿化面积约5124平方米,包括乐平派出所内园路、休息平台铺设、栽植乔木、灌木、花卉、铺种草皮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87.96万元,投标最高报价为人民币50万元,最低限价为人民币45万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35万元;暂列金额7万元)。投标价超出投标报价值范围的投标文件无效。 5、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6、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7、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50%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 (2)工程完工并通过初验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的70%; (3)剩余款项待审定工程结算价一个月内支付至审定价的95%; (4)余下工程款在保养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保养期为1年)。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 8、计划工期:共 30 个日历天。 9、定标方式:A+B中标法。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除上述要求外,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地点、时间和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 12 月 6 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2011 年 12月 12日上午 11 时 00分(五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在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6室持下列相关资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加盖公章; (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原件查验),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园林绿化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查验。 2、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5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请于2011年 12 月 12 日 下 午15时 00分在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8室参加标前会并购取招标文件(凭固定投标员和身份证),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拟定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9 日 下 午15 时00 分(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为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招标代理: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三水区乐平镇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八号国贸大厦501 联 系 人:植先生 联 系 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 87392597 联系电话:0757-83806726 2011年月日 |
报名期限: | 2011/12/6至 2011/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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