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5493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黑龙江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哈尔滨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树木伐移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编号:SG0100G11497 1.招标条件 哈尔滨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哈尔滨学院的委托,对已由立项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哈尔滨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树木伐移进行公开招标(哈发改审批【2011】243号),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岗区中兴大道80号 2.2工程概况: 新校区一期工程占地范围内现有树木10余种,500余株,分移植和砍伐两种方式。 2.3计划工期:2012年1月3日至2012年2月2日 2.4工程质量:合格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主行政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其以上项目经理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依据哈建发[2007]37号文件规定,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资质的集团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的子公司人员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投标;同一集团公司的各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的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相借用人员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投标。 3.3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核准后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4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5.1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书、开户许可证、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市)申请人另需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5.2. 报名时间及地点:申请人可在2011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申请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7350071。 5.3. 预审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学院 招标机构:哈尔滨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商业大学培训中心办公区五楼 邮政编码:150076 联系电话:0451-84841176 传 真:0451-84840148 联 系 人:杨海涛、纪晓亮 |
报名期限: | 2011/12/12至 2011/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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