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5493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盐城市人民路三期和解放南路三期侧分带及人行道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负责实施的盐城市人民路三期工程及解放南路三期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盐发改审[2011]140号和盐发改审(2011 )141 号),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绿化工程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法(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人民路三期和解放南路三期侧分带及人行道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人民路三期工程(南环路至盐徐高速科教城外环路交叉口)、解放南路三期工程(南环路至盐徐高速)。 3、项目规模:盐城市人民路三期工程道路长约3.98公里,宽52米;解放南路三期工程道路长约3.414公里,宽60米,两条路绿化工程总造价约 1000 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合格(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绿化养护期为三年)。 6、工期要求:两条路的绿化工程要求合同工期均为 25 日历天,计划于2011年12月 31 日开工。 五、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人民路三期绿化工程及解放南路三期绿化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拉圾废弃物清运、外购土(地形整理、土壤改良)、花草树木栽植、施肥、养护管理三年、平交口景石等施工内容,具本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人和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本工程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网报时不一致的,开标前需到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本工程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www.ycztb.gov.cn‘新闻中心’栏目下详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1年12月9日17:00时至2011年12月16日17:00 时”(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1年12月12日15:00时至2011年12月20日17: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十、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杨玉 联系人:戴磊磊、陈玉娟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联系电话:0515-88351863 联系地址:盐城市高职园区景观大道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室 盐城交通技师学院内盐城市城南新区 管理委员会 时间:2011年12月9日 附件: 评标办法 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4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在件为准: 1、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 2、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A的取值范围为93%—96%,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及其澄清及修改文件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 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清单的10%同时不少于10项价高量大的苗木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 3.2 进行重点评审的各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3.4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数量与综合单价相乘不等于合价的或合价之和不等于投标总价的,每有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扣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此投标人经评审后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单价调整。 (二)质量与工期承诺 10分 基本分10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及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工期要求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经理答辩)(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0~18.0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应特别注明苗木成活率的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1-2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
报名期限: | 2011/12/9至 2011/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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