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5561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Ⅰ标段(娘宫~先建一路段)、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Ⅲ标段(坛西大道~潭城南路)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FJJL2011-ZB145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Ⅰ标段(娘宫~先建一路段)、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Ⅲ标段(坛西大道~潭城南路) 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文件以 岚综实经发【2011】2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储备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Ⅰ标段(娘宫~先建一路段)造价约人民币5亿元。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Ⅲ标段(坛西大道~潭城南路)造价约3.2亿元,造价以招标文件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Ⅰ标段(娘宫~先建一路段)的道路为双向八车道分为北线和南线,北线桩号从NK1+340至NK4+169.83,长度2829.83米;南线桩号从SK1+340至SK4+150,长度2810米。包括路基、管线以及其他工程。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Ⅲ标段(坛西大道~潭城南路)起止桩号:金井湾大道段:BK0+000~BK2+630,坛东大道段:TK0+000~TK0+700,里程:金井湾大道段2.630公里,坛东大道段:0.70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4工期要求: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Ⅰ标段(娘宫~先建一路段)总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Ⅲ标段(坛西大道~潭城南路)总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代建单位: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桥梁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或其一级子公司,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相关类似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经注册的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和无中标工程项目,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有相关类似业绩; 3.3企业注册资本金10亿元以上;本公司具有足够资金投入,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3.4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须通过上一年度年检,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Ⅰ标段及Ⅲ标段工程,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Ⅰ标段及Ⅲ标段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1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七楼)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3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光盘、招标文件)每标段每份售价人民币 300 元,招标图纸每标段每份售价人民币 2200 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本项目不安排统一现场考察,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6.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每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 ; 7.2投标诚信保证金的金额: 每标段人民币伍佰万元。 7.3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和投标诚信保证金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投标诚信保证金; 7.4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1月9日下午17:00时之前确保提交到指定帐户,否则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1 月 10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详见招标文件; 8.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和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中国平潭-信息公开(http://ptweb.txwl.cn/xxgk.aspx)及平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国康路8号 ;邮编: 200092 ; 电话: 021-51299999 手机:18616020058 传真: 021-51298940 联系人: 陈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七楼 ,邮编: 350003 ; 电话: 0591-87877600、87876028转660或661传真: 0591-87877519 ; 联系人: 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详见招标文件 ; 帐 号: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诚信保证金帐号: 开户银行: 详见招标文件 ; 帐 号: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 |
报名期限: | 2011/12/12至 2011/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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