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6352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盐城市光电产业园展示中心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盐城市亭湖区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光电产业园展示中心景观绿化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网上报名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盐城市光电产业园展示中心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盐城市亭湖新区境内。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240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要求工期60日历天,计划2012年2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按招标人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一标段:盐城市光电产业园展示中心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文件为准。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2、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新闻中心’栏目下详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1年12月16日 16:00至2011年12月23日 16:00”(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1年12月16日 16:00至2011年12月27日 16:00”。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3080019。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8587313。 建设单位(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潘俊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183622 联系电话:0515-85501188、18951555908 地址: 地址: 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4楼 2011年12月16日 附件: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约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评标委员会对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对于通过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技术性和商务性评审: 1、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主要包括: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格式、签章和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的工期、质量等级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性评审 施工方案可行,有针对性。包括以下几方面: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布置;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应特别注明苗木成活率的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措施。如缺大项者,不予通过。 3、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和技术性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上述(1)至(2)项按顺序进行评审,前一项未通过的不参与下一项的评审,不符合上述(1)至(2)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商务性评审,未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对于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和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推荐 3 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二、定标办法: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招标人将没收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差额,不足部分由放弃者给予赔偿,以此类推。 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三、其它 3.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
报名期限: | 2011/12/16至 2011/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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