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6372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南平市闽江大桥主桥景观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闽江大桥主桥景观照明工程已由 南发改[2007]投资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平市闽江大桥。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175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闽江大桥主桥景观照明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及工程施工图和清单编制说明中调整的工作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 2.6.4.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 市政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且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被建设主管部门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工程二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企业员工;须经年检合格,无被限制参加投标性能,建造师投标期间必须无在建工程和无中标工程项目。 3.4. 投标人具有南平市及辖区内安全级别评定C级以上(含C级)证书。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 12月 19 日8 时 30 分起至2011 年 12 月28日16时 30 分止,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南平市闽江大桥主桥景观照明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 1月 9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文体路青少年宫10楼,邮编:353000; 电话: 13850915756 传真: ; 联系人: 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6号建工大楼607室,邮编:353000 ; 电话:0599-6119958 传真:0599-6113996 ; 联系人: 王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账 号:191060100100063178 |
报名期限: | 2011/12/19至 2011/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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