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6493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宁波市洪塘姚江北侧12号地块村民拆迁安置房二期市政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交易登记号:11GC06050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更【2010】42号、北区发改更【2008】19号、北区发改基【2005】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拓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街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洪塘上宅村,东至西外环,南至北外环,北至已建一期工程,西至已建洪都路。项目占地面积约38745平方米,总投资约23793万元,工程造价约1072万元。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道路、排水、绿化景观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招标工期15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为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11年12月27日9:00时至11:00时,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4 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附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备注: 1)上述《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后使用。 2)上述附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3)资格审查合格单位≤11家且≥3家时全部参加投标,资格审查合格单位>11家时,由招标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1】78号文件在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中推荐2家市级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和“走出去”先进集体参加投标,其它入围单位则随机抽取,推荐单位和随机抽取单位总数为11家,资格审查合格单位<3家则重新发布信息。入围单位以书面通知为准。 4)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拟派项目经理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4.5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 年1月11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和义路77号四楼 联系人:刘凤萍 电话:87686788 传真:87686776 |
报名期限: | 2011/12/20至 2011/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