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6858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浦江县经济开发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PJZB-SG2011-12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经济开发区绿化工程经浦江县人民政府以专题会议纪要〔2011〕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该项目业主。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补种施工和养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简况及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浦江县经济开发区,包括百炼大道、金垒大道、亚太大道、一点红大道、永在大道的绿地补种和养护。总绿地面积约 87530㎡,其中补种绿地为 33200 ㎡;总球形植物养护数量约848株;总绿篱、竹类养护面积约46375㎡;总灌木养护数量约18169株;总行道树养护数量约2870株。招标范围包括绿地补种及原有绿地和补种绿地的苗木、草坪、地被、行道树的日常养护、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绿地保护等工作。 2.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浦江县经济开发区内; 2.3计划工期:绿化补种工期: 30 日历天; 养护期:至2013年12月31日止(含补种绿地部分)。 2.4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养护质量尚应符合本招标文件中的专门规定。 2.5工程预算投资额:预算总投资额约 254 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市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本企业在编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1已取得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有效资格的投标申请人: ①单位介绍信; ②经办人交易员证; ③经办人身份证; 4.2未取得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有效资格的投标申请人: ①单位介绍信; 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③经办人本单位在编人员证明资料(提供单位社保在编清单原件或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报名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制。 报名和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2月22日— 12月28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2:00-4:00时。 7.集中受理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 联系人:傅俪见 黄帆 联系电话:88088932 84126028 8.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9.未取得“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有效资格”的投标申请人,请至少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办理交易会员手续,否则将因不能通过会员资格确认而无法受理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 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亚太大道569号 地址:浦江县大桥南路53号二楼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9-84154313 联系电话:13967951722、0579-84119778 |
报名期限: | 2011/12/22至 2011/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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