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姜尚公园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姜尚公园工程 2.2工程地点:大丰市草庙镇 2.3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2.6本项目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1月20日至2012年4月20日 2.7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招 标 内 容建设规模投资额 1仿古建筑群/500万元
3、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参与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以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5、请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12月21日至201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市草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国祥 联系号码:13605113762 联系地址:大丰市草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公司: 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友龙 联系电话:0515-83939851、13962093351 联系地址:大丰市飞达东路23号西综合楼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资信与业绩、技术部分等几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二、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三、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2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2、报价分计算 2.1、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基本分值为7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最高得分为72分,最低得分为68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0分;每上浮1%扣0.2分,从70分扣起;每下浮1%加0.2分,从70分加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业绩8分 2009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仿古建筑业绩(工程造价200万元及以上)一个0.5分,最高得分7分(提供施工合同、工程验收证明,时间以施工合同日期为准)。 近年来在仿古建筑或公园园林景观类项目工程中获得省优质工程奖的企业得1分(有效期二年,以发证日期为准2009.12.26-2011.12.25)。 注:招标人在签发中标公示前对上述工程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作为投标人不诚信行为,取消中标资格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技术部分评分(满分20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定,根据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标合理性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酌情给分,最低得分10分、最高得分20分。技术标一般应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施工步骤与形象进度(0-5分); (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0-5分); (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0-2分); (4)质量、安全、节约、文明等施工措施(0-4分); (5)施工进度计划和确保工期的措施(0-3分); (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1分); (7)技术标页数不得超过60页(包括封面,封底),超过规定页数扣2分; 四、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处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大丰市草庙镇人民政府院内联系人朱国祥 传真电话13813415508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大丰市飞达东路23号西综合楼联系人史勇 传真电话051583623800 邮编224100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2011年12月21日至201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 至12时0分,下午14时30分 至18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1年12月21日至201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