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7185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连云港移动通信枢纽工程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建设项目 连云港移动通信枢纽楼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批,获批准文号为:连发改投(2007)20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已落实。本工程系公开招标,将采用对投标报名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规模 建筑面积约32000㎡,总投资1.81亿元。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连云港移动通信枢纽楼绿化工程 ⑵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东路45号 ⑶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⑷招标内容: 景观绿化工程 ⑸合同估算价约 200 万元 ⑹划分 一个 标段 ⑺要求工期: 30 天 三、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3、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工程师证书(2)其它资料(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四、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或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 本招标信息发布之日即为现场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 2011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至 2011 年 12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止,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2011年 1 月 4 日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时 30 分;送达地点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南京市西康路七号十五楼)。 五、资格审查方法: (一)投标报名企业应执行的连云港相关文件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2、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 外地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注册分公司,并在连缴纳有关税收,在投标前为此必须做出承诺(详见连建管[2006]308号文)。 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投标。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原件)。 5、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连建综[2009]483、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建规(字)[2010]7号、连建管[2011]110号文等; 6、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7、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缴责任。 8、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五天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9、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1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计分法。 12、各投标单位经办人报名时凭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报名(报名资料两份);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可选条件: 2008年以来项目经理施工过合同价款在2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本项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完工工程提供竣工验收证明。 (二)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本次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9家时;将邀请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2、如本次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时,将去掉可选条件,重新公告 六、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80分): 1、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在开标截止时间九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作废标处理。 1.1、在最高限价的95%和最高限价的85%范围内的(含95%和85%)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如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或少于五家时不去掉最高和最低]的算术平均值做为W。以上范围之外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算术平均值W的计算。 1.2、W值×98%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75分;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时扣1.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时扣0.5分,不足部分用插入法计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95%,加5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如无重大偏差,不低于满分的60%); (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1分) (2)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具设备表;(1分) (3)主要材料进场计划;(1分) (4)劳动力配置及保障措施;(2分) (5)施工组织结构,主要管理人员数量及配置; (2分) (6)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分别论述每种装饰施工方案、施工程序及工艺方法;(3分) (7)总进度计划安排及实现计划的有效措施;(2分) (8)确保工程质量措施,要根据装饰工程品种多,确保省优、争创国家优质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分) (9)成品保护、养护、使用及维护措施及方法;(1分) (10)与发包人另行发包土建、机电安装、幕墙、空调及其它工程施工单位间的配合方案与措施、以及与设计单位配合;(1分) (11)安全及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1分) (12)环境保护措施。(1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90%≤优<100%;80%≤良<90%;60%≤中<80%;30%≤差<60%。 各投标文件该部分的最终得分视参与评分的评标委员会技术类成员的数量决定。在5人以上的,取所有成员中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在5人以下(含5人)的,取所有成员评分的平均值。 投标报价合理性(3分)说明:1、本项指标为扣分项目;2、本项指标用于措施费报价的评价;3、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标准进行评分: (1)、 取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措施费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如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或少于五家时不去掉最高和最低]的算术平均值做为基准值。 (2)、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措施费等于基准值的,不扣分;偏离基准值的,每低于基准值1%,扣减0.08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每高于基准值1%,扣减0.04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该项扣分最多不超过3分。 联系人:杨根东 电 话:025—83248881 E-mail :jianxinzhaobiao@126.COM 传 真:025—83247336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邮政编码:210024 |
报名期限: | 2011/12/26至 2011/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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