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7185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丹阳市公安局景观及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丹阳市公安局 的景观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经丹阳市发改经信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丹阳市正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丹阳市开发区九纬路南侧 (2)工程规模:投资约24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3月- 2012年6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园林绿化、景观、道路工程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园林绿化工程专业项目经理二级(含)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建造师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必选条件为: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⑦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建造师】 注:出具证明时间必须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 ⑩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江苏省住建厅核验颁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质核验书)》 7.评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网上开评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 7.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80分) 根据苏建招【2010】333号文“附件三”中的第一种方法进行投标报价的评审(投标报价的评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80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1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 7.2施工组织设计分值计算(14分) 根椐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 在统计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0~1.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附平面图);(0~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1.5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0~1.5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0~1.5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有单位名称和人员姓名);(0~1.5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1.5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1.5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0~1.5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1分) 7. 3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分值计算(2分) 1) 一般规定 (1) 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均应以投标书中提供的并能明确是投标人或投标建造师本人的业绩原件为依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所有获奖荣誉、获奖工程,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文件或证书为准,外市投标企业提供的获奖荣誉、获奖工程必须同时提供表彰文件和证书(原件)。 (3) 同类奖项均以最高奖项计分,不得重复和累计。 (4) 有效期一年是指从2010年元月1日算起,有效期二年是指从2009年元月1日算起,有效期三年是指从2008年元月1日算起。 2) 分值计算 (1)对于建造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2)对于建造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7.4答疑(2分) 投标答疑是招标人根据工程施工要求,对建造师进行能力考核。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特点、技术 要求提出疑问,并组织答疑评分。本工程必须由投标文件中注明的建造师参加, 如该建造师不参加答疑,该项分值为零分。 7.5工期分值计算(2分) 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的不得分,每提前1%,加0.1分,招标人提出工期合理提前幅度为20%,超过控制幅度的部分不得分。 8.本次工程按照苏建招[2010] 333号文件精神进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必须在开标期间到现场进行面谈,其签署的书面承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面谈的按自动放弃其投标资格,将不予参加开标。(面谈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6日上午8:30至2011年12月30日下午17:30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使用丹阳市招管中心企业加密锁进行网上报名。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一律参加开标会,若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镇江市招投标专用光盘”(经济标加技术标二合一光盘)及封标档案袋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市场科购买。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查看。若有疑问或不清楚可以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511-86906605 联系人:严峻杰 11.投标方式: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各投标单位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承诺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时需同时提交书面与电子文档。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 12.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48万元、诚信保证金为:120万元,都必须是本单位基本存款帐户开具的汇票。(持投标保证金汇票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科开据收据,开标时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特别提醒:由于中国银行系统升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号已变更。如报名单位是在中国银行开户的,投标时须出具由中国银行提供的现账号与原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号一致的证明原件,在开标当日与保证金收据同时提交。 户名: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号:110402202900012451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1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4.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至第二年,按每年30%拨付,第三年按审计结果结清余款。 15.入围方法和数量:经公告后报名人数全部入围,报名人数不足3家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的,依法重新发布公告。 16.招标人地址:丹阳市健康路69号 联系人:郑卫星 传真: 电话:13952833527 邮编:212300 E—mail: 17.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西环路6号二楼(丹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侧) 联系人:彭莺 传真:0511-86578112 电话:0511—86578112 邮编:212300 E—mail: 18.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西环路6号二楼(丹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侧) 联系人:王婷婷 传真:0511-86578112 电话:0511—86578332 邮编:212300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1年12月26日至2011年12月30日 |
报名期限: | 2011/12/26至 2011/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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