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7627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镇江市南徐新城公交西区停车场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32111120111229001 1. 镇江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的 南徐新城公交西区停车场绿化项目 已经由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312国道边 招标类型:施工 所属地区:润州区 (2) 工程规模: 约100万元的绿化工程 建筑面积:39500.00 工程性质:园林绿化工程 招标金额:1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2/20 至 2012/3/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中所有绿化工程施工,造价约1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专业)或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绿化专业) 6. 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可选条件: 8. 其他: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纯绿化施工企业不需提供)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资审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8、资审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证原件,建造师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或根据苏建管企(2008)19号文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原件; 9、提供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纯绿化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不需提供) 10、招标人有权拒绝在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或有不当行为的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参与该工程的报名投标; 11、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预审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12、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未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13、本工程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等于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抽签选择9家单位参加投标; 14、报名单位必须于参加资格预审前至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资格审查的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全称交纳。账户名等详见资审文件; 15、资审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否则拒收资审申请及材料。 16、投标人须提供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电子文档,并按要招标文件要求刻入投标光盘。 17、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方法。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①、本工程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最低招标控制价的除外。当经评审的最低价有2家及以上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招标控制价的认定: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K+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即判定为低于成本价,按废标处理。 ②、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如有招标文件规定作为废标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③、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④、商务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会的商务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从最低的开始审查其是否以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竞标。如果是,则其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不低于工程成本的三个中标候选人为止,经评审的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倒数第三报价作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1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9、请申请人于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两份及企业加密锁到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316室)报名,并至镇江市南门大街326号环球大厦五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20、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1、付款方式:工程建设期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共计支付50%合同价款,余款分三年付清,付款比例为5:2:2:1(不考虑利息)。 9.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全部入围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1/12/29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2/1/5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2:00 下午起时间: 01:30 下午止时间 05:30 获取文件地点: 镇江市南门大街326号环球大厦五楼 10. 请申请人于 2011/12/29 至 2012/1/5 每天上午 09:00 下午 05:3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 11.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丁卯桥路209号 联系人: 段亚兴 电话: 0511-88886538 12. 招标代理机构: 镇江市南门大街326号环球大厦五楼 联系人: 吴士翠 电话: 0511-85035856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1/12/29 至 2012/1/5 |
报名期限: | 2011/12/29至 20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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