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8074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九里河生态环境整治 (项目名称) 映月湖中央公园II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里河生态环境整治映月湖中央公园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锡商许可【2011】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 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商务区和祥路南、翠山路东、春水路北、丹山路西。
2.2建设规模:具体范围为文景路、丹山路、翠山路和春水路围合的范围及九里河两侧各30米范围,面积约为29.04公顷(其中水域面积10.08公顷)。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2月,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绿化、驳岸、桥梁(岛)、管线工程等。
2.5标段划分:本此招标设2个标段:一标段:九里河北岸景观绿化及驳岸工程,约6.18公顷,景观岛2300平方米;二标段:九里河南岸景观绿化及驳岸工程,约7.8公顷
2.6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2008年12月1日以后竣工的(以竣工验收单的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价款≥3500万的景观绿化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如果是非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园林绿化 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提供一名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一名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②如果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还需提供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必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原件。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锡山服务点(东亭农行区间路锡山区建设局辅楼3楼) (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于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中抽取,抽取的申请人限定为 不少于9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2年1月4日上午09时至2012年1月10日下午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锡山服务点(东亭农行区间路锡山区建设局附楼3楼)资格预审时间为13:30~14:00 (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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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1/4至 2012/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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