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8078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秀峰山公园林相改造一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HSKFJ2012-01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委托,对秀峰山公园林相改造一期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批准文号开发改发[2011]115号),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已全部完成,项目资金已到位,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概况: ①项目名称:秀峰山公园林相改造一期建设工程; 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根据湖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编制的秀峰山公园林相改造总体规划,在对公园原生态保护的基础上进行一期林相改造。项目投资估算为198万元。 ④招标范围:主要是对秀峰山公园进行林相改造(具体的范围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⑤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⑥资金来源:自筹; ⑦工 期:30天;
⑧保修承诺: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⑨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综合评估法I{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方法见附表5(1)}。(采用总价评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和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2009年1月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具有类似工程经验(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③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④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⑤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投标前须到长沙市建委市场处办理入长备案手续,并由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行政管理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以及拟任该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⑥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该项目投标。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由法人承诺的项目部关键岗位全体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叁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缴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12年1月4日至2012年2月5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5、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2年1月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前以不署名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6日9:0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代理: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9号建鸿达现代公寓南楼14楼 联系人:姚 洁 电话/传真: 0731-84808266 |
报名期限: | 2012/1/4至 20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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