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83612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山东 | |||||||||||||||||||||||||||||||||
工程名称: |
山东科技大学绿化养护管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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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2 总则 2.1 工程名称: 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绿化栽植养护管理工程。 2.2 承包方式和发包范围 2.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分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成活,包清洁; 2.2.2绿地面积约计60万平方米。 2.2.3招标范围:校园内绿化栽植养护管理包括绿地建置改造、栽培养护、浇水施肥、中耕除草、病虫防治、整形修剪、杂草刈割、防寒越冬、绿地及景区保洁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绿化养护管理任务。 2.2.4招标人提供绿化用水和肥料,免费提供部分绿化机具(查看现场时提供明细)。招标人为中标单位免费提供办公和存放工具用房三间。 2.2.5 招标人需要绿地建置时有权调用投标人人工。 2.3 合同开始时间: 2012年2月7日 截止时间:2014年2月6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 见附件 2.5 资格要求: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度年检合格,近3年有绿化养护管理经验且面积在30万平方米以上,信誉良好。 2.6 踏勘现场 2.6.1招标人集中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勘测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6.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对绿地进行现场勘测,勘测面积经双方认可有效,但投标人不得因此损害植被。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2.7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 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第一章至第六章、答疑纪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遗及其它有效函件。 3.2 招标文件的购买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肆佰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3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以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招标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将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因招标文件而单方面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不属于招标人承诺,招标人概不负责。 3.3.2招标人不单独提供工程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等情况说明,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投标人应在踏勘现场时自行了解相关情况。 3.4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均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无书面确认也视作认可,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 投标截止时间的延迟 在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投标截止时间需要延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延迟通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人也可以不予确认放弃投标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3.6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4 投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内容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招标前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任何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或者视为废标。 4.2 投标书的内容: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4.2.1商务标 (1) 投标函; (2) 投标报价表; (3) 材料、工具、设备表 4.2.2技术标包括: (1)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2) 授权委托书; (3) 类似工程证明及质量情况(如承包合同等) (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4.3 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商务标和技术标的格式和顺序,但表格可以同样格式扩展。 4.4 投标报价 4.4.1投标报价的依据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现场目前的现状,企业内部情况,考虑市场信息、管理技术水平、综合测定自主报价,中标后一概不予调整。 4.4.2投标报价方式 (1)本工程综合报价,必须注明按季节保证养护质量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投标人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工具配备以及制定的作业方案编制商务标。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项目范围的全部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含的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3)综合报价是指按要求完成绿化养护管理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工具使用费和综合费(指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等)。投标人投标时自主确定综合报价。 (4)投标报价中所报材料必须满足养护标准的要求,保证材料质量。 (5)投标人可先到现场勘测以充分了解现场位置、情况、道路、空间、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6)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新建区域绿化等新增项目费用,不在报价范围内。 4.4.3结算方式 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每3个月)支付。季度终了的下一个月15号前,根据检查考核结果支付上一季度养护费用。 4.5 投标保证金 4.5.1投标人在开标日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的交纳证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4.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并且投标人退还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5.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5.5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3)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标价等不正当活动被查处后的; (4)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6 投标有效期 4.6.1投标书在投标截至日后 30天内有效。 4.6.2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投标书,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3.4条的规定仍然适用。 4.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7.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共捌份,正本壹份,副本柒份。 4.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体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招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7.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委托书无效。 4.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或同时密封于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法人章作骑缝章。 5.2投标人应将密封袋封面上注明投标文件封面的内容,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 5.3投标人应按本须知总则上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如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5.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5.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的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5.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4.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6 开标、评标、定标 6.1开标时间 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随身携带其居民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供查验。 6.2开标方式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各投标人代表当众启封,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其他主要内容。开标会结束后,投标人代表退场。 6.3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6.4无效投标书的界定 投标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书处理,无效投标书不予参加评标。 (1) 逾期送达的; (2)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 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 (4) 代表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人员不能出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的; (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 (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 (7)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8) 其他存在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6.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6.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合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并修改合价。 6.5.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6.6招标原则: 6.6.1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6.6.2 综合评比原则 (1)工程质量。 (2)企业信誉。 (3)执行合同的能力。 6.6.3 效益优先的原则。以招标函的要求为基础,对工程价格优惠力度大、技术实力强、单位社会信誉高、服务良好的投标单位优先选用。 6.6.4 保密原则。开标会前招标小组成员不许询问投标单位的报价,招标期间招标小组成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将评标意见和商家投标信息传给其他人员。 6.6.5 集体决定的原则。中标单位由招标小组集体决定,组长向拟中标单位宣布,所形成的招标结果招标小组成员要签字予以确认。 6.6.6 严格遵守招标程序。相关技术要求在招标前和技术谈判过程中进行,商务谈判在技术要求明确的基础上进行。在商务谈判结束后订合同之前,若有大的技术变动并影响到采购价值总额,相关部门要向招标小组提出变更申请报告,说明变更的理由。不经过招标小组同意,不准擅自与商家进行技术的、商务的谈判。
6.6.7 对未中标单位不作解释的原则。 6.7定标: 6.6.1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6.6.2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评议出二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6.6.3通过对中标候选人考察,招标人将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6.7 未中标的投标书处置 对未中标的投标书,不予退回。 7 授予合同
7.1招标人的权利 7.1.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招标人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7.1.2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中规定的数量和服务等予以增加或减少,其综合单价不变。 7.2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7.2.1招标人将评标结果通知中标人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和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7.2.2如经招标人对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查验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中标人不能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此时,招标人将另选中标人。 8 其他资料查看现场时一并提供。 联 系 人:张培友 0532-86057892 技术咨询:梁建庆 0532-86057998 银行账户:山东科技大学 开 户 行:农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110101040034806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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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1/10至 2012/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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