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9327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通许县滨河广场景观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通许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通许县林业局委托,就通许县滨河广场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通许县滨河广场景观工程 二、项目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2]001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标段:滨河广场面积1.9万平方米,其中绿地约1.48万平方米,广场道路约3000平方米,水渠约1200平方米,排水、灌溉、照明等相关配套工程(施工要求及规格详见施工图纸) ; 第二标段:滨河广场绿化工程(施工要求及规格详见施工图纸)。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工期:第一标段:30日历天,第二标段:40日历天 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要求的条件;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第一标段: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第二标段:具有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4) 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通许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查询地点:通许县检察院预防科 王先生 0378-4967291) 七、招标文件售价: 第一标段: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元。 八、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伍万元整(50000元), 第二标段: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于报名时至开标前一天下午16:00前交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月16日—2012年1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十、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通许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许县政府大门东侧)。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应携带报名时必须携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以上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且留存复印件。开标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备查。 十二、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当年12月31日前付总价款的40%,第二年12月31日前付总价款的30%,第三年12月31日前付总价款的30%。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2月8日上午9:00。(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十四、开标地点:通许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联系人:任女士 刘女士 电话及传真: 0378-4973646 十七、开户名称: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通许县支行 账号:259807846837 通许县政府采购中心 |
报名期限: | 2012/1/16至 2012/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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