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9528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沭阳县沭阳县植物园绿化提升工程(二次)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沭阳县沭阳县植物园绿化提升工程(二次)工程招标公告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或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申请人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其他条件为: 1.本项目采用BT模式,申请人在开标前除缴纳投标保证金外,还必须向招标人提交200万元工程质量进度保证金后,方可取得投标资格。2.由于工期紧,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期间必须在施工现场工作,离开一天罚款1000元,离开工地三天以上业主有权将施工队伍清除出场。 3.工程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万元,三天以上业主有权将施工队伍清除出场。 4.对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的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中标单位承担设计费用30万元. 6.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40万元,质量进度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开标现场凭相关票据换取投标保证金(以下账号)的缴纳收据。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和建设保证金在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
报名期限: | 2012/2/1至 2012/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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