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南通市东方大道工程(钟秀东路通吕运河)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60193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南通市东方大道工程(钟秀东路通吕运河)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 工程名称:东方大道工程(钟秀东路-通吕运河)施工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通发改投资(2011)407号     (2)投资额:1000.00万元
    (3)工程地点:东方大道     (4)建设规模:1000万元
    (5)结构类型:     (6)质量等级要求: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3/22 至 2012/8/31
    3、 标段编号:NTS20120200701 标段名称:东方大道工程(钟秀东路-通吕运河)施工
    建筑面积: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
4、公告内容:
1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东方大道工程(钟秀东路-通吕运河)已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区。
(2)工程规模:
该工程南起钟秀东路,北至通吕运河,长约570米,宽24米,主要包括道路、管线等工程,工程概算约10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03月至2012年08月。
3、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的资格预审。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标段
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概算(万元)
企业资质等级及业绩要求
企业类别和组别
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业绩类型、业绩类别、规模要求
1
东方大道工程(钟秀东路-通吕运河)
1000
企业资质等级:
1、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2、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增项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
或3、主项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增项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
企业业绩要求:
有过合同造价1000万元以上同类市政工程业绩。
2011年度市本级城建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目录库入选A、B、C类企业
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或公路或铁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建造师业绩要求:
2007年以来有过合同造价500万元以上同类市政竣工工程业绩。
5、其它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建造师不得在其它在建工程中兼职,建造师和施工企业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
4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报名单位须在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含企业和项目建造师)(南通市区企业可凭本公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去崇川区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证明)。
6报名企业及项目建造师近两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在我中心发包的工程建设中,未被处罚或通报批评。
7报名单位提供的企业及项目建造师业绩,如为非南通地区的工程业绩,均须提供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
8本工程执行《南通市市本级城建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制度(通建城[2010]416号、通建城[2011]93号)和《南通市市本级城建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项目经理业绩审核》制度,只接受2011年度市本级城建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目录库入选企业和登记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投标报名, A类企业免收资格预审保证金,B类减半收取,C类全额缴纳。未进入施工预选承包商目录库的企业以及未入围登记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审核公示的业绩投标报名一概不予接受。
备注:《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11年度南通市市本级城建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入选企业的公告(通建城〔2011〕93号)》、《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2011年度南通市市本级城建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的通知(通建城〔2010〕416号)》均在城建中心网站“信息通知”栏提供下载(www.ntszjs.com)。《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本级城建工程预选承包商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业绩审核情况的公示》可在南通建设信息网(http://www.ntcin.gov.cn/art/2011/6/3/art_18123_793115.html)进行查询。
报名单位须在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材料(以下资料均若无注明复印件要求均须原件)含资格预审文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及企业的业绩证明原件(若本项目报名需有业绩要求的)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至报名截止日近两月的证明原件,非南通地区工程业绩所提供的税务发票(税务发票上须注明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资格预审时无法确认的视作无效),非南通地区投标人须提交的由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的原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进账单或银行保函的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进账单或银行保函原件交城建中心503室,企业及项目经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单位须将上述资料整理齐全,统一封装交招标人。以上资料报名单位封装若有遗漏,招标人不通知其补充资料,直接影响报名单位的资格预审结果。
6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20213日前在http://www.ntcetc.cn上报名登记,同时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www.ntszjs.com左侧下载文件栏《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版》)。投标报名人须在http://www.ntszjs.com上同时登记报名信息,以上两处报名网址须同时报名即生效,如投标报名人仅在其中之一网址报名,招标人对于投标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不予接受
本工程设资格预审保证金伍拾万元,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标段
资格预审保证金额度(万元)
保证金形式
最迟进账时间
/
50
现金(银行支票或汇兑)
2012年02月15日上午11:00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保证金结算系统的滞后效应或其他不可预知的因素可能导致的进账时间延误,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投标报名人须在2012年02月15日上午08:30-09:30将资格预审材料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519室。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南通市政招投标系统(www.ntszjs.com)及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两个网站同时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以上两处报名网址须同时报名方能生效,如投标报名人仅在其中之一网址报名,招标人对于投标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不予接受,两处网站报名信息不一致且未有注释说明的,其报名资格可能被拒绝。
(2)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之后应前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工农支行进行企业基本账户备案(我中心设有常驻办事处,城建中心503室),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其基本户确认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人:13862963311 张小姐、0513-68306869 施小姐。未经备案的账户视为非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的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基本账户完成备案之后,资格预审保证金(保函)须从企业基本账户在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截止时间之前足额汇出,同时应将保证金电汇凭证(或进账单的第三联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缴纳至城建中心503室保证金集中受理处,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视为未缴纳资格预审保证金,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保证金(保函)只允许采用银行支票或汇兑方式从企业基本户支出,招标人账户名: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工农支行,账号:88050154900000011。不接收现金解款及非投标人出票的进账单和电汇单,非南通市的投标人一律采用银行电汇的方式。
投标人应当特别注意确保备案过的基本账户与汇出保证金账户的一致性,因基本账户变更或银行系统升级等原因导致两者账户信息不匹配的,投标人应提前到保证金集中受理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资格预审保证金额度少于(或等于)600万元的,一律不接受保函。
(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当场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其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的原件由招标人现场核验后当即退还给投标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其余材料(如建造师证书、养老保险、劳动合同、业绩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等原件)留下用于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成后(一般为7-15个工作日),招标人将网上发布审查合格(结果)通知书,投标人可退取资格预审保证金及有关的资格预审原件材料(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书不予退还)。
(5)按照《南通市市本级城建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制度(通建城[2010]416号、通建城[2011]93号)和《南通市市本级城建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项目经理业绩审核》制度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报名须同时满足下列最低必要条件:
1报名企业为预选承包商库内企业;
2报名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为预选承包商项目经理库内人员;
3报名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的等级、类型、类别和规模均同时满足公告要求;
任意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6)资格预审材料装订要求:资格预审材料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即A袋:原件材料档案袋B袋:资格预审申请书档案袋档案袋宜为普通素色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应粘贴封口并加盖企业印鉴。
(6.1)A袋原件材料档案袋封面可在城建中心网站(www.ntszjs.com-文件下载-《资格预审原件材料袋封面》)下载,封面粘贴于档案袋表面,装入内容为: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及企业的业绩证明原件(若本项目报名需有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至报名截止日近两月的证明原件、企业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非南通地区工程业绩所提供的税务发票(税务发票上须注明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资格预审时无法确认的视作无效),非南通地区投标人须提交的由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的原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进账单或银行保函的复印件。上述材料无特别申明的均为原件。A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后全部退还给投标人。
(6.2)B袋资格预审申请书档案袋封面可在城建中心网站(www.ntszjs.com-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袋封面》)下载,封面粘贴于档案袋表面,装入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www.ntszjs.com文件下载-《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版》),投标报名申请书(投标人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完成报名后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B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后不予退还,由招标人入档收存。
(6.3)招标人在收取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后一般将在10-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自行前往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结果)通知书并退还资格审查原件材料和资格预审保证金。
8、本工程评标办法:
第一条:本工程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造价单因素评标法进行评标。
技术标评审通过后,商务标评定中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有并列第一,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如多于一个标段,则按照标段顺序确定中标单位,一家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已中标单位不再参与别的标段的评审。
第二条:首先评审技术标函。技术标函根据招标文件及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齐全,所用施工方法等正确,满足招标文件对施工的各项要求的;
2.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质量等级要求及有规定数额的质量履约保证金的;           
3.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要求及有规定数额的工期履约保证金的;
4.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结算资料要求及有规定数额的结算资料履约保证金的;
5.技术标中未出现投标报价的。
满足上述要求的技术标函为合格标函,可评审通过。
技术标评审通过率在60%以上(含60%)的,则该技术标为通过。
第三条: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商务标函进行评审。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小于等于最高限价H、大于等于最低限价L且同时满足渣土弃运单价的报价≤20元/m3的报价和拆除遗留构筑物的报价≤80元/m3的报价。
有效报价的单位数为M。
2、有效报价的投标单位自行抽取自身报价的顺序号(1至M)。
3、确定M+A+1个潜在评标基准价的数值
将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之间按照(M+A)段平分后,得到(M+A+1)个潜在评标基准价的数值(包含最高限价和最低现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分)。
A共设0、1、2三个数值,开标现场由顺序号为1的投标人代表当众抽取。
4、确定评标基准价
开标现场,由顺序号为1的投标人代表,当众从(M+A+1)个潜在评标基准价中抽取一个作为本标段的评标基准价。
5、确定中标单位
有效报价中,报价最接近本标段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最接近的报价多于一个,则优先选择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仍然多于一个单位,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
 
联系人:先生、曾女士      电话:81550379                  传真:81550379
邮编:226007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02月07日至2012年02月13日
 
负责人:
招标人:
2012年02月07日
    招标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
    联系人:汤先生/曾女士     联系人:
    电话:81550379     电话:81550379
    传真:81550379     传真:81550379
报名期限: 2012/2/7201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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