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0294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灌云县东城区人民东路一期绿化种植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资格预审)招标编:GYA20110800203 一、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灌云县东城区人民东路一期道路绿化工程己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现己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连云港宏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灌云县东王集乡伊东村和后和村境内,新建东环路和东方大道之间,沿人民路向东延伸为东西向 (2)本次招标规模: 长约1000米道路两侧各5米宽,约10000平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招标内容:绿化带种植,养护。养护期2年。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 3 月 10 日—2012年 3 月 25 日 , 工期 16 日历天 四、本招标工程共 一个 标段:绿化工程施工 每个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一个 标段的投标。 五、申请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 (二)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三)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良好。 (四)资格预审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必选的必要合格条件,即为资格预审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的必选条件(投标人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满足以的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已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条件 (1)申请人在中标后必须在灌云县注册法人或非法人分公司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灌政办(2006)50号文件 (2)建造师的资质使用执行苏建管企[2008]19号文; (3)项目经理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总监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的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的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己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备注: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的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外市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原件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 (4)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外省市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本市企业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5)外地投标报名企业提供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企业无不良业绩必须由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 (6)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直辖市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号、[2008]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 (7)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执行苏建价[2008]67号文。 (8)严格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报名时须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六、请申请人于2012年2 月 6 日至2012年 2 月 10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灌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灌云县建设局五楼)报名,报名时须带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七、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400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所棕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八、资格预审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2 月 16 日下午 14:30,送达地址:灌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逾期或过期送达均不接受。 九、本工程评标细则见附件。 要求公告发布时间:2012.2 .6 —2012. 2 . 10 地址: 灌云县胜利西路 联系人: 付媛 传真 电话: 1385125527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东海县幸福北路166号6-7-2 联系人:王义尧 电话: 0518-87251856、13912183233、13851276395 2012年2月 6日 |
报名期限: | 2012/2/6至 2012/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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