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0772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丹阜高速沈桃段绿化完善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
工程简介: |
丹阜高速沈桃段绿化完善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阜高速沈桃段绿化完善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和自筹,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丹阜高速沈桃段绿化完善工程 2.2工程内容:绿化完善工程; 2.3建设地点:沈阳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合同段; 2.5本项目计划工期: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为施工期,2012年6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为缺陷责任期。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要求申请人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绿化工程施工资质,且业绩优良、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2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辽交建发[2010]375号),对于首次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提供初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依据《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辽交建发[2010]353号),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入库手续。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2年2月10日至2012年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3:00时~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10号031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2月23日11:00时,申请人应于2012年2月23日9:00时~11:0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街9-10路10号 邮政编码:110003 邮 政 编 码:110006 电 话:024-82364416 电 话:024-83733449-87 传 真:024-82364410 传 真:024-83733913 |
报名期限: | 2012/2/10至 2012/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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