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1650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徐州市新城区人民河绿地公园二期清表、挖湖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
工程简介: |
1.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徐州市新城区人民河绿地公园二期清表、挖湖工程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新城区 (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为60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 3月 1 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多个标段应给出具体内容)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土石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或以上资质 (3)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投标申请人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 (5)投标申请人自2009年2月17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60万元的土石方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 (6)注册造价师自2009年2月17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60万元的土石方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 (7)投标申请人必须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报名前,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报名。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 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前进路分理处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年 2 月 17日至2012年 2月 23日(5个工作日)。 请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中备案的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上述公告发布时间内到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商务中心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否则将被拒绝。 8、本工程试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 2 月17 日至2012年2月23日(4个日历天),请在购买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进行网上报名工作。 网上报名结束后,请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的业务员和建造师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2年2 月24日(第5个日历天,遇休息日延后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 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报名处 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2)业务员及建造师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所报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8)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申请人必须持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办理的单项注册手续; (9)投标申请人自2009年2月17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60万元的土石方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 (10)注册造价师自2009年2月17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60万元的土石方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 (11)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以上人员及建造师之间不得相互兼任。上述人员证书如未标明有效期,自证书发证之日起五年内视为有效。 (1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14)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以上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报名时将被拒绝。 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1、(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单因素评估法 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4、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 联系人:马娟 电话:0516-83875707 传真: 1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解放南路300号 联系人:李皓然 电话:0516-83861691传真:0516-83861691 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
报名期限: | 2012/2/17至 201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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