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广东佛山市大沥镇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BT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61936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佛山市大沥镇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BT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南海区大沥镇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BT项目(第二次)经批准,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实施,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为顺利建成本项目,经批准,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决定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选定一个投资施工方实施本项目的建设。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向社会公开选择本项目的投资施工方,由投资施工方在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保修任务,招标人或南海区大沥镇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在接收本项目后,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向投资施工方支付回购价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绿化提升改造范围包括广佛公路(G325)中恒金都酒店至大沥镇府路口段、禅炭路、桂和路大冲桥至桂江桥段、广云路大沥公园至狮山交界段和广佛路(G321)江夏立交至滘口段。 

此次绿化提升改造的道路主要呈南北(广佛公路、桂和公路)和东西(广云路、广佛路)走向,其中广佛路东连广州,广云路西接狮山,桂和路(大沥段)南北连接桂城和里水,是大沥连接周边的重要通道。 

本项目的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3146万元。 

工期要求:共计8个月。(由招标单位发出开工令后8个月内完成)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及保修任务,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通过2010年度工商部门的年审,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 

3.2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手册》原件,且所提供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须在案登记方为有效。 

3.3业绩要求:2008年1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的发出之日为准),在广东范围内曾独立完成过1项或以上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2500万元或以上且经公开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镇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还须提供该业绩的网上查询路径)。 

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具有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级同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的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锁定。且该项目负责人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资料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或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  

(3)施工员:至少1名,具有园林(或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  

须提供以上拟投入人员的从2011年9月至2011年11月的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社保管理相关部门的联系人及其固定办公电话,以便核查。 

3.5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佛山市以外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由公证处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公章、获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的真实性作出公证的有效公证书。 

(3) 企业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业,具备投标资格,经营状况良好;②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广东省的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④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在工程签订合同后因中标单位原因不能按合同完成合同内容、中途弃标、终止合同等情况。如没有上述说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4.1 请投标人于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 2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之四,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米)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2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中国工商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户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②开户银行:工行佛山绿景支行; 

③ 帐号:2013028309200012980 

④ 款项来源:大沥道路绿化BT(二次); 

⑤ 缴费金额:1000元。 

 缴款单上“缴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大沥市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 2月 24日下午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之四,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米),电话:0757-85583020 

4.3 投标人应自行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3月 13 日9 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2年3月13日9时 00分至2012年3月13日9 时 3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之四,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米)。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核验,不能通过核验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到场,开标前将对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核验,不能通过核验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本工程的投标担保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7- 8557994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02(桃花园停车楼6楼)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83939030 

传    真:0757-83939018     联 系 人: 丁小姐 

报名期限: 2012/2/20201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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