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24245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安徽 | |||||||||||||||||||||||||||||||
工程名称: |
安安徽凤阳县城区部分道路苗木更换补植项目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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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FY-H2012059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对凤阳县城区部分道路苗木更换补植项目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是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参加则不需要)、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投标报价包含绿化带内清理运输垃圾,清理运输指定苗木,回填种植土方、税费等所有费用。将《报价单》一式一份(正本)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加盖骑缝章送达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价文件接收人。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4、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次采购采用最高限价,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的方法,确定中标投标单位。凤阳县城区部分道路苗木更换补植项目最高限价为700000元。 6、开标时间: 7、供应商递交的投标函必须全部以打印的方式,并附详细预算且逐页加盖公章,报价必须以人民币大写,以上要求缺一均作为废标处理,后果自负。 二、工程概况:详见清单。西禁垣路、长安街等,现场踏看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 城区部分路段苗木更换补植明细表
三、工期及采购服务费 1、合同签订后次日进场施工,工期15日历天,在标书中注明最快完工时间,工程质量需通过验收合格。 2、签约投标单位在签约前应向本中心缴纳合同总价 %的服务费(按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四、确定中标单位:本次采购采用最高限价,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的方法,确定中标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三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招标单位可选择顺延次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时需向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现金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中标后需按中标价款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补齐(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单位出具相关手续后退还(无息)。 六、付款方式: 1、中标后,按照招标单位要求栽植到指定位置,并对种后苗木进行日常养护,初次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付50%苗木款。 2、种植3个月后,经验收确认苗木成活后,付30%苗木款。 3、剩余20%苗木款,经验收确认苗木100%成活,在一年内付清。 七、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报名联系人: 孙远虎 夏道路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143号 八、联系电话: 0550—6367820 传真:0550—6367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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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2/27至 2012/2/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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