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建设工程项目(BT)招标公告(二次公告、资格预审)
项目编号:BNX20120200301
一、阜宁县金沙湖开发管理委员会负责的金沙湖旅游度假区二期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已落实。现拟采用BT(建设-移交)方式实施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承包能力的投资建设人。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一定资金实力并有意向投资建设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
二、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金沙湖旅游度假区二期工程
2、项目地点:江苏省阜宁县城南新区渔深河以南、施陈路以西、S329以北等地段
3、项目规模和结算额度:阜宁县金沙湖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主要包括大湖开发建设工程、金沙湖浴场完善提升工程、济南路西侧金沙湖安置楼配套工程等。建设总规模约10亿人民币。
项目采用分批分子项目实施、分批分子项目结算工程造价方式,每次结算额度小于等于3000万元进行一次审批、报价、施工、验收、移交、付款和审计方式(子项目工程造价不超过3000万元,如超出则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计取工程量、结算等)。
4、实施周期和计划工期:整个项目实施周期约2至3年。每批每一子项目的施工工期根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单独报送发包方(回购方)、监理方审核确定,按照发包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开工日期。施工工期总体要求比国家定额工期提前15%。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及质量目标园林景观部分应达到设计要求,土建部分应达到100%合格;努力建成高品位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四、项目发包方式、发包内容、标段划分及项目的回收。
1、发包方式:BT(建设-移交)方式。招标人就本项目的投融资、管理及施工承包工作通过招标引资的方式,选择合适的中标人,由中标人负责工程建设期内项目投融资、管理、施工承包工作。工程完工后,通过竣工验收,将符合设计、承包合同各项要求的完好的工程项目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按照约定的回购期还款。
2、回购期:三年。首期回购款40%,支付时间为中标人将项目资产(分批分子项目)所有权转移给招标人之次日起一个月之内,以后二年每年的同一日期即为第二、第三期回购款的支付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为其后第一个工作日。第二、三期回购款每期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0%;
回购期年融资利率:首期回购款无利息;5%的质量保证金部分不承担利率;第二、第三期回购款年融资利率为阜宁县农商行年融资利率(三年期信用担保贷款月息1.13%),不计复利。回购期内,若遇前述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回购期年融资利率不作同步调整。
3、质量保证金:项目(分批分子项目)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其中3%质量保修金在项目(分批分子项目)工程竣工交付两年后的十四天内无息返还,2%质量保修金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的十四天内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与项目第二、第三期回购款重叠的部分,其质量保修金款项不支付年融资利息。
4、发包内容:阜宁县金沙湖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主要包括大湖湖型整理、绿化景观、环湖道路工程、金沙湖浴场完善提升工程、济南路西侧金沙湖安置楼配套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测绘、咨询、招标、质量监督、质量检测、项目管理、项目监理、工程排污、人防报检、消防、防雷等,由发包方(回购方)负责;中标方(承包方)负责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投(融)资,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并承担其期间的风险,包工包料。标段划分根据建设的实际需要确定。
项目采用分批分子项目实施、分批分子项目结算工程造价方式,每次结算额度小于等于3000万元进行一次审批、报价、施工、验收、移交、付款和审计方式(子项目工程造价不超过3000万元,如超出则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计取工工程量、结算等)。
五、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诚信保证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
诚信保证金在各投标人报名时缴纳(保证金缴纳后方可获得报名资格),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以下是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一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一级园林绿化专业资质或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特别说明: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7、投标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办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以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为准)。
七、投标申请人可直接到阜宁县招标投标网(www.fnzbb.com)下载中心下载《阜宁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
八、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一)《阜宁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三份),内容填写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附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预审可选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授权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申请人所在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复印件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附件资料的所有复印件均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所有附件资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资格预审结束后证书原件退回,其它材料留存。
九、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 3 月 1 日至2012年 3 月 7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将本工程投标报名材料投递至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捌 号投标报名箱。
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内容(包括印章)完整,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内容完整的报名材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投递的报名材料无效,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执行。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请在可选框内打“√”)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招标人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家(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随机抽签的时间: 年 月 日 午 时;地点: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厅,届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随机抽签的结果当众公布。
招标人将于2012年3月 9 日前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十二、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评标工作按以下(一)、(二)项顺序进行:
(一)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要求。符合以上条件者予以通过。
(二)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2、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等内容。
3、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修改文件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上述1至3项按顺序进行评审,前一项未通过的不参与下一项的评审,不符合上述1至3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商务性评审,未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十三、招标控制价:本BT项目招标控制价为预算价下浮3%,预算价计取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招标人地址:阜宁县金沙湖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安石、姜昊求 电话:15371130008、15371130063
传真:0515-87351666 邮编:224400 E-Mail:jianghaoqiu@sohu.com
十五、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阜宁新区香港路县招标投标中心办公楼一楼驻场办公室
联系人:曹步梅 联系电话:0515-89719985 传真:0515-89719985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12年 3 月 1 日8时至2012年 3 月 7日17时。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二 年 三 月 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