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4004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吉林 |
工程名称: |
吉林长春市规划一号路、二号路、前进路及老城区绿化建设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市规划一号路、二号路、前进路及老城区绿化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九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九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规划一号路、前进路绿化工程:规划一号路绿化建设面积13328.4平方米;前进路绿化建设面积5863平方米; 第二标段规划二号路:隔离带10654平方米,两侧绿化带15348平方米,43盏景观灯; 第三标段老城区绿化工程:工农大街、新华大街等。 2.2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除招标人特殊说明外的设计图纸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九台市城区;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10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资质以上(含贰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证件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7日至2012年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以上为原件查看后带走,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每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8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2012年3月16日24时前由投标申请人公司银行帐户转入达华工程管理集团长春办事处账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29日9时,地点为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满汀 电话:0431-82369422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468号赛得广场彩晶大厦708室 联系人:吕秀梅联系电话:0431-81071418 |
报名期限: | 2012/3/7至 2012/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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