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50754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市能达广场绿化景观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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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工程编号:ntkfq201203013
1.能达广场绿化景观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现对该工程采用BT方式(建设—移交)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中国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商务区内
(2)工程规模:绿化景观面积约16万平方米
(4)计划开工时间: 2012 年 4 月
(5)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能达广场绿化景观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投资方式:BT(建设—移交)
(1)建设管理主体: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回购主体: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回购基数:最终按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造价(不含设计、监理等相关建设前期费用)作为投资人的回购基数。
5.回购期限:
第一次: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0日内,付合同价30%工程款;
第二次: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60%+按投标约定利率计算出的利息费用;(计息基数=审计结算价的60%-合同价的30%,计息年限一年。)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100%+按投标约定利率计算出的利息费用。(计息基数=审计结算价的40%,计息年限二年。)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壹级;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企业综合实力: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在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注:注册资本金如采用外币注资的,则以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当日公布的汇率进行换算。)企业必须有自己的大树苗圃(不少于600亩),并且所种植的苗木数量及规格能满足业主要求,招标人会对企业的苗木基地进行实地考察。
7.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8)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8. 企业报名的业绩条件:
(1)企业自
(2)企业连续两年(以
9.资格预审须提供的资料:
(1)南通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三份(必须为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及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附表2《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规定的材料。
(3)资格预审文件完整版由投标报名人通过南通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
9.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详见南通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招标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2)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至2012年3月18日24时00分止 ,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
(3)资格预审时间及要求:
①资格预审时间:2012年3月19日 9时至11时
②资格预审要求:
a.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投标报名;并且,在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南通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必须为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否则,其资格预审材料被拒绝接收或导致资格预审不通过。
b.投标申请人须按本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的规定,在规定的资格预审时间内将本招标公告及其附件规定的资格预审材料送达。若在资格预审规定的时间内未签到,则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处理。
(4)资格预审材料送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南通经济开发区中央路51号,投资服务中心608室)
10.确定投标人的方式:根据报名人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结合招标人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潜在投标人。
特别提示:①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三天将500万诚信保证金汇入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账户:中行开支51055820312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凡参与投标的单位,视同认可招标人规定的中标价款。
(二)投标人的中标价为审定后的标底预算价。
(三)先评技术标,针对每一个单位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特征要作详细阐述。技术标评委60%以上评审通过的,则认为技术标评审通过,否则视为技术标评审不通过。技术标评审通过后方可参与建设资金年利率报价。
(四)建设资金年利率最高为中国人民银行当前贷款基准利率(即6.65%)上浮2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投标人所报的建设资金年利率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由招标人综合考察确定中标人。
。 (评标办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12.代理机构:由 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012年 3月12日
附件一: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程序:
1、技术标开标—技术标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
二、技术标的评审: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等要求,且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三、商务标评审内容
1、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建设资金年利率报价区间为:〔0, 7.98%〕。
2、确定有效投标报价。在利率报价区间内的利率报价为有效报价。
3、中标人的确定
(1)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
(2)若有效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由招标人综合考察确定中标人。
。 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目名称: 能达广场绿化景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2 年 3 月 12 日
一、 总 则
1.鉴于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拟建能达广场绿化景观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BT建设招标的条件。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一个 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表1中说明。
二、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壹级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5.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6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及附表2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6.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7.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9.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0.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表2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结合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考察情况综合确定。
11.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2.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表2)时,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 联合体
1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项目招标不予接受,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五、 利益冲突
14.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4.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4.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六、 申请书的提交
1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 2012年 3 月 19 日 9 时至 11 时送达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南通经济开发区中央路51号,投资服务中心608室];联系人:顾欢欢,电话: 0513-83351266 ,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6.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
1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7.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7.2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8.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表2)中所需提交的资料。
19.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0.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 通知与确认
2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每个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22.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22.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标准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能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2.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2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九、 附件
26.《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7.《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附表1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位置:中国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商务区。
2. 地质与地貌:
3. 气候与水文:亚热带海洋性气侯。
4. 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齐备。
二、 工程描述
1.项目名称:能达广场绿化景观工程建设项目
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能达广场绿化景观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3. 建设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 设计标准、规范:按本工程施工图规定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执行。
第二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由各投标申请人从南通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下载园地”自行下载]
附表2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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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3/12至 2012/3/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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