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5173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新疆 |
工程名称: |
新疆昌吉市2012年春季城市绿化苗木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市2012年春季城市绿化苗木 询价采购公告
一、供应商须知 1、参加采购会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除外)、税务登记证、苗木生产许可证、苗木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参加需带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副本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需交纳保证金3万元。对无故不参加采购会议的单位或提出撤回其相应文件的单位,此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于定标后3日内无息退还,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待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并三方备案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付。 二、采购项目及质量要求 (一)采购项目:春季城市绿化苗木。 (二)采购说明:供应商按投标单元(品种、规格)报单株价格,此价格包括生产、起苗、包装、运输、检疫等的价格,人工无法卸车(乔木胸径6㎝以上,土球规格大于55㎝)的苗木必须配备自卸吊装车和运输,同时必须按照苗木不同类别的要求报可提供的数量,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具体内容见后附报价单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供应苗木的同时能提供种植施工的供应商优先考虑成交。 (三)质量要求:生长健壮、长势良好、树干通直、冠型饱满整齐,无偏冠,无病虫害、无断头等其他机械损伤;要求带土球的,土球按规定的规格起挖,并用草绳包装,密实无松散。 三、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两年付清。供货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50%,第二个植树季节过后根据苗木成活情况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余款两年内付清。 四、供货要求 1、成交方须严格按照询价采购单填写的规格、数量预留苗木,以保证采购方用量要求;若未按采购方用量要求预留的,采购方将有权选用其他投标商的苗木,并全额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2、成交方如未按采购方规定的时间送达苗木的,苗木送达时间延迟3小时以上的,自行负责卸车,并视情况赔偿损失。 五、验收要求 由采购方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对苗木进行验收,三方(供应商、采购方、施工方)签字确认,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采购方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无条件更换同等品种、规格的苗木。 六、采购方式、成交原则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成交原则:最低价法(即在符合质量、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价格最低的确认为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向采购单位递交报价单,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单按废标处理。 2、采购时间:2012年3月16日10点30分整(北京时间)。 3、采购地点: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四楼会议室(乌伊东路98号四楼) 联系人:温海蓉 、马振华、李 健 联系电话:0994-2528512、2325360 |
报名期限: | 2012/3/13至 2012/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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