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5566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盐城开发区赣江路和岷江路两侧绿化及湘江路分隔带绿化工程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经济开发区赣江路和岷江路两侧绿化及湘江路分隔带绿化工程已经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批号为:盐开经发【2010】173号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盐城市经济开发区赣江路和岷江路两侧绿化及湘江路分隔带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赣江路:五台山~峨眉山路;岷江路:五台山~峨眉山路;湘江路:五台山~峨眉山路)。 (3)工程规模:工程计划投资约300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期为二年(穴栽树养护期三年)。 (6)工期要求计划2012年3月28日开工,工期 20日历天。 四、发包范围: 本次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三 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 一标段:盐城市经济开发区赣江路两侧绿化栽植、养护等工程的施工;工程造价约98万元。 二标段: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岷江路两侧绿化栽植、养护等工程的施工;工程造价约98万元。 三标段: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湘江路分隔带绿化栽植、养护等工程的施工;工程造价约85万元。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允许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在前一标段评审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但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 贰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5.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中级职称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学历(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5.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含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1年 7 月-2011年 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 5.4 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5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5.6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盐城市招办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八、请申请人于2012年3月14日至2012年3月19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4楼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0515-85502822)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九、本工程招标人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柒 万元整(无论投几个标段,只需缴纳一个标段的诚信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都支行, 帐号:429201040212190,联系电话:0515-6882058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盐城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9911816;0515-66698911。 十四、公告网址:WWW.YCEDZ.COM 建设单位(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陈华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68820577 联系电话:0515-85501188、18951555908 地址: 地址: 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4楼招标代理部 |
报名期限: | 2012/3/14至 2012/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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