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2-036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北仑区小浃江河道治理工程-景观绿化(二期)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拔款和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绿化面积约8万平米 项目概算:约40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标底):1857.8116万元 工程施工预算:1857.8116万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且已在宁波市或其所辖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或市政公用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且已在宁波市或其所辖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09年1月1日(竣工时间)以来成功完成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600.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保证金:60.00万元。 4.3 网上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3月16日 08:30至2012年03月22日 14: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价款,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4 在2012年03月16日 08:30至2012年03月22日 14:30 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府办、宁波开发区管委办《关于北仑区(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提交、退还的通知》(仑政办[2005]138号,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收入该专户。 4.5 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本公告上的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的项目编号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4月06日 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1)投标企业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宁波市或其所辖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将被拒绝投标。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包括1)中标通知书;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施工合同备案登记表》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合同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须经招标监管部门或招投标中心盖章确认;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日期为准。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具备,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业绩将不予认可。 (3)凡列入北仑区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在公示期的拒绝其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范围指 “宁波工程建设网”)。 (4)投标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5)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如下办法确定投标人:先对各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业绩进行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超出10家时,则随机抽取10家作为入围投标人参加开标(少于等于10家全部入围)。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4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李红丽 电话:13336619105 传真:87686776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建行北仑支行 账号:33101984136050510294 招标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开发区联合区域公园路1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林工 电话:86222660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