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5842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丰安大道(浦义二线)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安大道(浦义二线)绿化景观工程已由 浙发改函〔2007〕184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浦义公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丰安大道(浦义二线)绿化景观工程全长9.05KM,绿化用地30015m2,绿化范围主要包括KO+000~K9+050全线的土路肩、风和互通、隧道洞口、戚村大桥等路侧、桥下空地等。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纸内的苗木种植和养护(二年)等工程。 2.2建设地点:浦南街道花墙头村至戚村。 2.3计划工期:35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应为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城市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本企业在编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均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应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拟派项目经理应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 4.报名及购领招标文件 4.1投标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4.1.1已取得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有效资格的投标申请人:①单位介绍信;②经办人交易员证;③经办人身份证。 4.1.2未取得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有效资格的投标申请人: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③经办人本单位在编人员证明材料(提供单位社保在编清单或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2时间:2012 年 3 月 19 日至 2012 年 3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4 时。 4.3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 一 楼投标报名厅。 联系人:傅俪见 黄帆 联系电话:88088932 84126028 4.4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逾期不再出售。 5.资格审查及评标辅助 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 6.投标会员资格要求 未取得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有效资格的投标申请人,请至少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办理交易会员手续,否则将因不能通过会员资格确认而无法受理投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江县浦义公路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江滨中路226号 地 址:浦江县大桥南路53号二楼 邮 编:322200 邮 编:322200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79-84117770 电 话:13967951722 传 真: 传 真:0579-84119778 |
报名期限: | 2012/3/19至 201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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