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环卫科研信息中心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65844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环卫科研信息中心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一、盐城市城市管理局环卫科研信息中心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市环卫科研信息中心绿化工程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投标,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盐城市环卫科研信息中心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 范公路以西、潮声路以北(环卫科研信息中心院内)
(3) 工程规模:红叶石楠约200平方米、香樟约80棵、意扬约400棵、三叶草约3500平方米及金桂、腊梅、碧桃等,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 质量标准:合格。
(5) 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4月。
五、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绿化栽植、养护等,具体绿化品种以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为准,最终工作量按实结算。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部主要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2011年7月— 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
4、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全数入围 ”办法。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与报名不一致的、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开标前需经招标人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2、投标报名后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经招标人申请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或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2年3月16日15:00时至2012年3月23日16: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3月 16 日15:00时至2012年3月25日18: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十、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019;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0515-88587313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单志宏 吴耀华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0515-86668012            联系电话:0515-83063066
地址:市世纪大道21号             地址:市戴庄路消防中队
报名期限: 2012/3/16201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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