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半岛绿化景观提升(一期)景观工程 |
工程编号 |
GYY201203087 |
招标人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
工程地点 |
|
标段具体信息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GYY20120305401 |
阳澄半岛绿化景观提升(一期)景观工程 |
公开招标 |
800.00 |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
标段规模: |
1.半岛绿化景观提升(一期)景观工程位于西半岛与湖心岛连接带的外湖沿岸地块,总面积约10万平方米;2.工程总造价约800万元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
1.企业资质要求选择 |
[园林古建筑工程二级] |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 |
[建筑工程二级] |
3.企业业绩要求 |
2009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同类(纯景观及构筑物不含绿化)、同规模(合同价500万元以上)工程业绩且表现良好 |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良好,同企业业绩 |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9.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
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
1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且开标前该在建工程必须竣工(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
14.企业必须在资格预审截止前获得园区规划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或《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其他条件 |
|
其他说明 |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完成合格工作量的75%,实际承包范围完成并通过验收,将支付完成工程款金额的80% ,通过审计付款至95%,缺陷责任期到期后付余款。 |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1.资格预审办法:按苏园规[2006]41号文, |
|
|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家时,采用随机抽签法确定12家参加投标。 | |
2.报名时间 |
2012-3-28 至2012-3-28上午9:30至11:30 下午14:00至16:00 | |
3.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有形市场(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 | |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经办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 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职工社保证明原件; 2)建造师本人到场及其建造师证书原件;建造师社保证明原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安全证B类证件; 5) 企业近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原件; 6) 企业近三年类似的已建及在建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如有)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7)建造师近三年类似的已建及在建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如有)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8) 2009年1月1日以来没有商业贿赂行为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资格预审申请书按以下顺序简装成册: 1) 报名经办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单位职工社保证明复印件; 2)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建造师社保证明复印件; 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5) 企业近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 6) 企业近三年类似的已建及在建工程一览表,包括时间、地点、业主、造价、规模、质量等要素; 7) 企业近三年类似的已建及在建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8) 建造师近三年类似的已建及在建工程一览表,包括时间、地点、业主、造价、规模、质量等要素; 9) 建造师近三年类似的已建及在建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10)2009年1月1日以来没有商业贿赂行为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以下所列资料须单独提交:投标确认函、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安全证B类证件、园区信用手册第一页或《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复印件。建造师证书原件,单独提交,批标结束之后归还。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翠薇街9号月亮湾国际中心21-22楼 |
联系人 |
吴正雨 |
传真 |
68084480 |
电话 |
051262804369 |
邮编 |
|
E-mail |
jstppm@yaho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