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6626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浦口公安分局院内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项目编号:PKZC—2012GK003 2、项目名称:浦口公安分局院内绿化工程 3、项目简要说明:具体详见第三章。 4、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交纳办法: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本单位基本帐号将保证金转(汇、存)入中国银行浦口支行(开户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帐号:0441101789108093001;联系电话:025-58311896),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6、报名、勘察现场、资质审查要求。 报名时间:2012年03月30日上午10:00前,地点:南京市浦口公安分局(黄山岭路19号,具体地址请咨询采购人),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携带U盘、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采购所需、建造师资质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现场报名签到并勘察现场。本次采购只接受按时报名并通过采购人资质预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同时购买图纸一套500元人民币。 浦口公安分局联系人:于海波;联系电话:58140087。 6.1报名需要携带下列材料: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近3年审计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携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壹年(2010年10月—2012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核验,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 6.2资格审查 采购人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本次采购只接受通过采购人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未能诚信履约,受到采购人有效投诉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由采购人告知。 6.3勘察现场、答疑 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供应商统一勘察现场,供应商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疑问,最迟不低于开标前五日,采购人在开标前三天给予书面回复解答投标人的疑问。 7、投标开始时间:2012年04月10日下午 13:3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04月10日下午14:00。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浦口区财政局五号楼116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编制:刘磊 电 话:025-58311896 投标文件接收人及合同签订:刘磊 联系电话:025-58311896 |
报名期限: | 2012/3/22至 2012/3/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