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6779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友谊河路南段绿化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标段编号: NNJ120134-02SG 南京市白下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项目友谊河路南段绿化整治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2]10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8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8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友谊河路南段绿化整治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北起石杨路,南至宁杭高速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06.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绿化整治工程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5000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5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在2008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及金额为准)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要求提供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建造师在2008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及金额为准)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要求提供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里上传的文件为准。所需提供的原件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细则: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二: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修、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 、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注册建造师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2、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4、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5%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也应向中标人提交中标价的15%的保证金作为支付担保; 5、报名后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的建造师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其安全生产B类证原件; (3)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投标人为投标的建造师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2011年9月-2012年2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其他证明无效; 开标时当场核对建造师上述原件,投标建造师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7、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达资查现场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投标人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2011年9月-2012年2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其他证明无效; 开标时当场核对授权代理人上述原件,授权代理人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8、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企业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属同一项目可以重复计取;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2/3/22 17:00到 2012/3/29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白下区住房和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瑞金路10号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9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3310476 招标人联系人:金艳燕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磊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4525213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3310476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an_L100@sina.cn |
报名期限: | 2012/3/22至 201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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