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yc20120305701 工程名称 峨眉山路(盐渎路-赣江路)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3月2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3月2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由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峨眉山路(盐渎路-赣江路)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措解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的投标。 二、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投标,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峨眉山路(盐渎路-赣江路)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峨眉山路(盐渎路-赣江路)。 3、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4、质量标准: 合格。 5、计划开工时间: 2012年4月。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标内容:峨眉山路(盐渎路-赣江路)绿化苗木栽植工程的施工(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约125万元。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学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年 7月— 2011 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系统(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2年3月22日16:00时至2012年3月29日16: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3月22日16:00时至2012年4月2日16: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报名联系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本工程招标人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 柒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但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一、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三、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3080019。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8587313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李兴国 法定代表人(盖章):葛永健 联系人:陈华 15995198833 联系人:孙建标 姜伟 13814311635 联系电话:18921883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