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9860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城市河景观标准段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序号:宝招公字2012-J-016
1、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开发区城市河景观标准段工程已经宝经开[2012]4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经济开发区新区内。 (2)建设规模:绿化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20万元。 (3)工期:60日历天(其中绿化30日历天完成)。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绿化、园路、小品等景观工程内容。 5、报名条件 ⑴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古建筑施工叁级资质及以上。 ⑵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项目经理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⑶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⑷报名前投标单位应登录网站:,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到扬州招标办网上登记注册),用户名为本单位的全称,初始密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请在登录进页面后尽快修改密码。企业库中没有的单位可自行新注册后维护自己的相关信息,注册时用户名请使用单位全称。所有信息请如实填写和上传,填写完毕在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数据库维护操作指南可到/的“下载园地”的“扬州招投标管理系统”里下载。报名时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查询不到以至无法网上登记的,不接受报名。 ⑸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文件无不良记录(报名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单位经办人或委托人到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叶挺东路53#-2招投标中心三楼报名处)报名。 (2)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如下证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注册名单中必须有项目经理姓名];④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县外企业须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代理人2011年7月-12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且要求有单位名称及代理人姓名并加盖社保部门红章,或项目经理退休证明;养老保险手册不作为有效证明);⑥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证明或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另行装订,统一装订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中)。 (3)《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发布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网址. ,请各投标申请人自行下载,报名时同时提交《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一份并装订成册)。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在2012 年4月16日下午2:30时至5:00时。 (2)报名地点: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叶挺东路53#-2报名处)。 8、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在手工程; (7)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1年7-12月份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 (8)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无检察机关不良记录。 请于 2012年4月16日下午5:00时之前将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格证明材料送达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交易中心二楼)由招标人组织资格预审。 9、正式入围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产生办法如下:资格预审合格的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均有资格参加投标。 10、投标保证金提前缴纳说明 : (1)、工程投标保证金要求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帐号为:1108200129100046881,户名为: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宝应县支行; (2)、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3)、投标人应当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并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资格预审现场。 (4)、第一次来宝应投标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审核、备案。 (5)、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转帐的投标人须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通过网银汇款的需加盖银行转讫章),投标人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到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由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7)、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确定潜在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 (8)、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由招标人提出,并经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无息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招标人未提出的,将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自动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五天内无息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 11、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具体如下: (1)、是否低于成本的判定:在详细评审阶段,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当以初步评审后得出的价格为依据。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审的方法如下: (2)、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3)、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12、发标:对入围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将另行通知时间发售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图纸押金1000元,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电子光盘150元/张。 13、本工程招标公告即资格预审文件发布网站名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网址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叶挺东路53#-2 邮编:225800 联系人:黄梅 电话:18905255101 传真:0514-88261798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 至 2012年4月16日 负责人(签名) 2012年4月9日 |
报名期限: | 2012/4/10至 2012/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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