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70872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山西 |
工程名称: |
山西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至和顺段(二期)绿化工程施工LH1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至和顺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0】1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内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至和顺段是山西省“三纵十一横十一环”规划中第七横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点位于榆社县赵道峪村,终点位于和顺县康家楼(省界),与河北省规划的临清(冀鲁界)~和顺(晋冀界)高速公路西段相连,本项目二期工程范围为:K40+499.303~K76+523.556,全长36.204km。 2.2计划工期:54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7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13年12月31日。 2.3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类别两个标段,招标范围具体划分情况见下表: 类别 标段号 起止里程 长度(KM) 主要工程量 Ⅰ LH1 k40+499.303—k49+300 8.8 沿线绿化工程的施工 LH2 k49+300—k76+523.556 27.2 沿线绿化工程的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证书,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3.3申请人具有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经验,人员、设备和财务能力状况能满足所申请项目的要求,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 3.4申请人在近五年内完成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累计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并且至少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绿化工程项目;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6只允许申请人对本项目提出1份资格预审申请。如果申请人通过了资格预审,必须对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所有标段进行分别投标;任何申请人只允许开一份投标文件。开标时,招标人在相关监督部门及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每个标段具体的申请人。不接受调整的申请人视其放弃投标资格。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通过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标段数量确定上述性质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数量(对近5年内完成的绿化工程总合同额进行排序),并且该数量将不超过本类别的标段数量。以上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所投标段不得在同一标段内。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审查方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2年4月17日至2012年4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彩色影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一套到山西省左权县北大街56号民政大厦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同时提供申请人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联系表一份(A4纸打印),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参考资料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日17:30时整,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东9楼会议室(地址: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畅通,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山西省左权县北大街56号民政大厦 邮 编:032600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54-8633006 传 真:0354-8633002 招标代理: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地址:太原市兴华街钢材大厦510室 邮 编:030027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51-6587980 传 真:0351-6587100 |
报名期限: | 2012-4-17至 2012-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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