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NNJ120279-01SG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植物园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南特院(2012)27 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植物园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神农路1号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植物园景观、绿化改造工程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14000㎡。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含)及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2年4月19日至 2012年4月25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综合评估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4、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和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15天前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网上报名联系人必须为资格预审授权委托人;
7、投标单位须提供近2008年至2010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8、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2-4-19 9:00到 2012-4-25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龙蟠路98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5433384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5438881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njsnjsj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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