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71655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北 |
工程名称: |
河北清河县2012年城区绿化管护工程(B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工程编码 130534120011-001
工程名称 清河县2012年城区绿化管护工程 建设单位 清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工程地点 清河县城区内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 招标代理单位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92.38(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A标段:有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四级及以上资质 B标段:有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规定的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0 招标文件价格 500 文件发售地点 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 顾红杰 联系方式 0319-8299797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2-04-20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2-04-26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2-04-20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2-04-26 17:00:00 地区 清河县 文件发售时间 2012-4-20至2012-4-26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内容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130534X12012 1、清河县2012年城区绿化管护工程。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次招标工程包括清河县2012年城区绿化管护工程A标段(渤海路绿化带、联通景点、高速路口绿地)、B标段(长城街绿化带、太行北路绿化带、泰山游园、高杆灯游园、烟草景点、挥公大道),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建设地点清河县城区内,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任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即A标段中标的B标段不予中标。 2.3工期要求:管护期两年;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如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相应资质--A标段四级及以上;B标段三级及以上)、营业执照、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书(提供人事职改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即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以上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通过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审核后方可领购招标文件,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至 2012 年4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时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被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单的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完成网上投标报名,否则将不能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若有疑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垂询。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 联系电话: 0319- 8299100 0319-8299877 联系人:李海龙 赵凤昌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小组成员:李海龙、米香玉、吴杰峰。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电话: 0319-8299100 0319-8299877 联系人: 李海龙 赵凤昌 |
报名期限: | 2012-4-20至 201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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