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82739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鞍山市普宁寺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普宁寺修复工程由鞍山市政府以《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12-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鞍山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总投资67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4平方米,本项目为市级重点建设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对大雄宝殿(建筑面积约319平方米)、三间配殿、韦陀殿、钟楼、鼓楼、山门、围墙等古建筑的修复。
2.2建设地点:鞍山市立山区劳动路桥南、劳动公园内
2.3建设规模:项目投资670万元
2.4计划工期: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投标资质为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8)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为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以及该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在本企业近5年同类工程业绩(业绩合同金额大于600万);
(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地市级以上检察院或者鞍山市检察院开具证明) (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2299585);
(10)投标人需提供经省政府信用主管部门资格认定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A级以上(含A级)
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一道街69号
邮 编: 114002
联 系 人: 张肃
电 话: 0412-5535970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爱国街181号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 刘宇 姚婷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3223
电子邮件:Inascx@sina.com
开户银行:建设鞍山营业室
账 号:2100163010305001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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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4/27至 201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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