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9528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蕉门公园配套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根据 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蕉门公园配套设施工程立项的复函》(穗南发改项目 [2010]254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现对蕉门公园配套设施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蕉门公园配套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020-39078158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0-846806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8410316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蕉门公园内
四、项目概况:基地范围内的室外园林及现有景观基础增加建设景观亭两座(一层、两层各一座)、厕所两座、长廊一座、木栈道、绿化、电器等,单体仿古建筑工程面积约650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和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 】招标内容为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所有内容完成蕉门公园配套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南沙区蕉门公园内,在现有景观基础增加建设景观亭两座(一层亭、两层亭各一座)、厕所两座、长廊一座、木栈道、绿化、电器等项目,单体仿古建筑工程面积约650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和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招标控制价为: 3309564.50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2年7月 18 日至2012年8月 7 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2年 8月 7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12年 8 月 7 日11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2年 8月 9 日9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 2楼2窗口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柒万元,投标担保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 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注:专业承包招标选择此项)。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投标人自 2010 年 03月 1 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1)业绩取自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
(2)经单独公开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不含联合体招投标的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注:(1)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2)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在投标人信息录入时,将由交易中心的交易管理系统对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进行自动初步筛查,凡企业资质信息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信息将不能录入。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采用电子资格后审,但不采用电子评标,投标单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
报名期限: | 2012/7/18至 201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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