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96419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海宁市长安镇大型村新村点小区公园花架、休闲亭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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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海宁市长安镇大型村新村点小区公园花架、休闲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长安镇大型村新村点小区公园花架、休闲亭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长安镇大型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安镇大型村,小区公园花架、休闲亭建设。工程投资约30万元; 2.2施工招标范围:海宁市长安镇大型村新村点小区公园花架、休闲亭工程,新建圆形花架1只,单柱花架2只及休闲亭2座。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4.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长安镇大型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长安镇 海宁分公司地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邮 编: 314408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顾先生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13736480109 电 话: 0573-87238807 传 真: 0573-87239013 传 真: 0573-87238807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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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7/18至 2012/7/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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