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2017年重点区域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887号) 包头市东河区2017年重点区域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887号) 2019年02月19日
项目名称:包头市东河区2017年重点区域绿化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887号评审日期:2017年05月11日 公示日期:2017年05月11日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包头市政府采网 “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成功的企业。 2、投标单位资质:符合本工程相应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符合本工程相应资质的工程师中级(含)及以上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以供审核,并提供叁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税务登记证 5.企业资质证书 6. 拟承包该项目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东河区林业水务局采购人地址:东河区党政大楼采购人联系人:郭瑞英采购人联系方式:438821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0 1716 6910 5250 1409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项目负责人:张燕妮代理机构联系电话:6866990采购文件:招标文件4.18.docx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2017年05月11日4,290,280.00九冶建设有限公司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渭城镇咸红路69号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王翠英 张志英 孙志远 闻名 赵煦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林业水务局、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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