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赣铁路衢州市区段取直工程建设办公室(下称招标人)负责该项目的招标。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衢州市火车站临时钢结构营业房拆除及恢复绿化建设工程。
2、项目地点:衢州市火车站站房西侧
3、项目规模:分为临时钢结构营业房拆除工程和恢复绿化工程两个合同段,其中需拆除临时钢结构营业房总建筑面积约630m²;绿化建设工程面积约2000m²。
4、资质要求:
临时钢结构营业房拆除工程:凡具有衢州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房屋拆迁单位三级及以上资格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绿化工程:衢州市范围内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三级及以上企业。
5、投标人可于2008年4月21日至4月24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复印件)到市区荷花四路296号二楼,联系电话0570-3075206)洽购临时钢结构营业房拆除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200元。
于2008年4月23日至4月25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复印件)到市区荷花四路296号二楼,联系电话0570-3075206)洽购恢复绿化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200元。
6、现场考察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
7、临时钢结构营业房拆除工程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5日9:3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单位:浙赣铁路衢州市区段取直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址:荷花四路296号 电话:0570-3075306
8、招标人定于2008年4月25日9:30在浙赣铁路衢州市区段取直工程建设办公室二楼会议室举行临时钢结构营业房拆除工程公开开标,定于2008年4月28日9:30在浙赣铁路衢州市区段取直工程建设办公室二楼会议室举行绿化工程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9、投标人应按施工招标文件 “前附表”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0.5万元的投标担保(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领取招标文件时递交。
开户名:浙赣铁路衢州市区段取直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徐女士
账号:1209270009200048468 电话:3075206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
邮 编:324002 联系人:刘四卷、廖四萍
电 话:0570-3075306 传 真:0570-3079099
招标人:浙赣铁路衢州市区段取直工程建设办公室
200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