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中“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 11月 16日~2015年11 月20 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修改为: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 11月 16日~2015年11 月20 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 其他不变。
招 标 人:衡阳市湘江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政府联 系 人:宁先生联系方式:0734-3110633 (办)招标代理: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长丰大道28号汇景花园1栋2单元2103室(衡阳分公司)联 系 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734-3121200(衡阳分公司) 0731-85139979 传 真:0734-3121200 传 真: 0734-31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