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18
各潜在拟承担单位:
1、本项目原征集公告第五大项“拟承担单位的资格要求(1)-(4)条”变更为如下内容:
对拟承担单位的资格要求: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服务的;
(2)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联合体为: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拟承担单位必须从代理机构登记备案。
2、原征集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8日